2023-7-28
我國是最早參與制定《香港公約》的國家之一,《香港公約》也是國際海事組織(IMO)唯一一個以中國城市命名的國際性公約。不過,在《香港公約》近日已經達到生效條件并將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執行后,我國仍然沒有正式批準。雖然待《香港公約》正式生效后,我國作為締約國也將自動加入,但是沒能趕在正式生效前加入公約,不能不說是一件憾事。特別是我國作為IMO A類理事國,主動加入和被動履約的意義完全不一樣,可能會對包括拆船業在內的船舶行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。因此,我國海事界還需共同努力,積極呼吁加快批約步伐,為我國拆船業的綠色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,切勿“起個大早,趕個晚集”。
近年來,我國拆船業一直積極倡導綠色拆船理念,推動綠色拆船的研究、推廣和管理,出臺了《綠色拆船通用規范》國家標準,開展了綠色拆船企業資格評審認定工作,綠色拆船已經成為中國拆船業的“名片”,中國也成為全球拆船業綠色拆船的典范。在《香港公約》誕生后,我國先后組織召開了多次《香港公約》的宣貫、研討、培訓工作,拆船業對《香港公約》的認識程度不斷加深,并為滿足《香港公約》要求做出了巨大的努力??梢哉f,我國拆船業已經完全具備了應對《香港公約》的條件和能力。
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批準《香港公約》,但我國拆船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,必須把《香港公約》生效作為今后開展各項工作的一個重要前提。首先,要繼續做好綠色拆船工作,不斷提高綠色拆船管理、技術等方面的能力,進一步研究綠色拆船領域的標準、規范;其次,要詳細了解《香港公約》的最新進展、動態,拆船市場在不斷變化,《香港公約》也非一成不變,隨時可能根據最新的行業、技術發展情況進行新的修訂,因此應密切關注;再次,專業機構、行業協會等組織要發揮自身作用,為拆船業應對《香港公約》提供更多的服務與支撐;此外,《香港公約》涵蓋了“船舶的設計、建造、檢驗、發證、營運和拆解”全過程,我國船舶行業產業鏈上下游應進一步加強合作,力爭實現船舶的全生命周期的綠色發展。
在4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,我國拆船業經歷了市場、政策、標準、規范等多方面變化的“洗禮”。相信經過《香港公約》的“磨礪”,我國拆船業將再次進入高質量轉型發展的新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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